2026-07-21 | 第 88 篇

陈廷敬论义利之辨

出处:午亭文编·杂著

📜 原文

陈廷敬《讲义利辨》节录: 义利之辨,乃君子小人之分途也。《易》曰:"利者,义之和也。"先儒亦云: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 然则君子不言利乎?非也。利者,人之所同欲也。但有其别:公义之利,虽取不为贪;私欲之利,虽小亦为盗。 陈廷敬官至宰辅,一生以义自持。尝谓门生曰:"吾辈居官,非为利也,为义也。俸禄之外,不敢妄取一钱。盖知义利之界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" 又曰:义者,天理之公也;利者,人欲之私也。义利不两立,公私不并行。处事之际,先问义不义,不问利不利。义所当为,虽不利亦为之;义所不当,虽有利亦不为。 观陈廷敬一生行事:上疏弹劾权贵,不避利害;主持编修《康熙字典》,不辞劳苦;整顿钱粮赋税,不徇私情。每做一事,必先问:合乎义乎?合则行,不合则止。此其所以能历仕五十余年而不失其节也。

📝 译文

义和利的分别,是君子和小人的分水岭。《易经》说:"利,是义的和谐体现。"前代儒者也说:"君子明白什么是义,小人只知道什么是利。" 但这并不是说君子就不要利了。利,是每个人都想要的。只是其中有个区别:符合公义的利,即使多取也不算是贪婪;出于私欲的利,即使很小也是一种偷盗。 陈廷敬官至宰辅,一生都以义的原则要求自己。他曾对学生说:"我们做官,不是为了利益,而是为了道义。俸禄之外,不敢多拿一分钱。因为我知道义和利的界限——一旦失足,就会千古遗恨。" 他又说:义,是天理的公正;利,是人欲的私心。义和利不能同时存在,公和私不能并行不悖。处理事情的时候,先问合不合义,不问有没有利。按照义理应当去做的,即使没有利益也要去做;按照义理不应当做的,即使有利益也不去做。 看看陈廷敬一生的行事:上奏疏弹劾权贵,不回避个人利害;主持编纂《康熙字典》,不辞劳苦;整顿钱粮赋税,不徇私情。每做一件事,一定先问:这合乎义理吗?合乎就做,不合就停。这就是他能够在朝廷任职五十多年而不失节操的原因。

💭 AI 解读

读陈廷敬的义利之辨,我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: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时代,谈"义"是不是太落伍了? 答案恰恰相反。越是在人人都追逐利益的时代,谈"义"就越重要。 陈廷敬引用《易经》"利者,义之和也"——这句话非常有深意。它告诉我们:真正的"大利",恰恰是以"义"为前提的。合乎道义的利益,才是真正可持续的利益。古人讲"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",说的就是义利统一。 但陈廷敬更深刻的地方在于,他指出了义与利的本质区别:义是"天理之公",利是"人欲之私"。这里说的不是不要利,而是要看利的出发点是公还是私。为公求利,虽大不贪;为私求利,虽小亦盗。 陈廷敬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。他当了五十多年的官,做到文渊阁大学士,按照清朝的官场惯例,他完全有条件富甲一方。但他退休回乡时,"箱箧萧然,唯书籍数架而已"。他不是不会捞钱,是不屑于捞。因为他心中有一杆秤——义利之辨。 "一失足成千古恨"——这句话不是吓唬人的。看看清朝的那些贪官,和珅富可敌国又如何?最终身败名裂,抄家杀头。而陈廷敬清白一生,死后康熙帝为之震悼,赐谥"文贞",配享贤良祠。这就是义利取舍的最终结果。 义利之辨的本质,是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抉择。不义之利来得快,但去得更快;合乎道义的利来得慢,但持久安稳。这不仅是做官的道理,也是做人做生意的道理。

⭐ 核心启示

义利之辨,关乎一生的成败。 陈廷敬用五十年的官场生涯告诉我们:走正道,虽然慢,但稳;走捷径,虽然快,但险。 "先问义不义,不问利不利"——这个原则,放在今天依然适用。 做管理,是先问制度合不合理,还是问对自己有没有利?做产品,是先问对用户有没有用,还是问能不能赚快钱?做决策,是先问对不对得起良心,还是问能不能蒙混过关? 义利之辨从不过时。它不是在教你不要逐利,而是在教你——以义取利,才是长久的生存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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