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礼志札记 · 第三篇:坛壝之制

📖 明史卷四十七 · 志第二十三 · 礼一(吉礼一)


【原文】

坛壝之制。明初建圜丘于正阳门外钟山之阳,方丘于太平门外钟山之阴。

圜丘坛二成,上成广七丈,高八尺一寸,四出陛各九级,正南广九尺五寸,东西北八尺一寸;下成周围坛面纵横皆广五丈,高视上成,陛皆九级,正南广一丈二尺五寸,东西北杀五寸五分。甃砖阑楯皆以琉璃为之。壝去坛十五丈,高八尺一寸,四面灵星门,南三门,东西北各一。外垣去壝十五丈,门制同。

大祀殿十二楹,中石台设上帝皇地祇座,东西广三十二楹,正南大祀门六楹,接以步廊,与殿庑通。殿后天库六楹,瓦皆黄琉璃。外周垣九里三十步。

【译文】

祭坛与围墙的规格。明朝初年,在南京正阳门外钟山南面建圜丘(天坛),在太平门外钟山北面建方丘(地坛)。圜丘分两层:上层直径七丈、高八尺一寸,四面各九级台阶;下层坛面纵横各五丈。砖砌护栏都用琉璃制成。围墙距坛十五丈。大祀殿十二楹,中间石台设昊天上帝和皇地祇神座,东西宽三十二楹,外围墙周长九里三十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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