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礼志札记 · 第四篇:社稷之祀

📖 明史卷四十七 · 志第二十三 · 礼一(吉礼一)


【原文】

太社稷坛在宫城西南,东西峙。明初建,广五丈,高五尺,四出陛,皆五级。坛土五色,随其方,黄土覆之。坛相去五丈,坛南皆树松。二坛同一壝,方广三十丈,高五尺,甃砖。

社主用石,高五尺,广五尺,上微锐,立于坛上,半在土中,近南,北向。稷不用主。

【译文】

太社稷坛在宫城西南,东西两坛并峙。明初建立,坛宽五丈,高五尺,四面台阶各五级。坛土分五色,按方位铺设,上面覆盖黄土。两坛相距五丈,坛南种松树。两坛共用同一围墙,边长三十丈。

【札记】

社稷之祭起源极古。"左祖右社"的格局从周代延续到明清。明代社稷坛最特别的是五色土——东方青、南方赤、西方白、北方黑、中央黄,用泥土的颜色象征天下四方。"社稷"二字由此成为国家的代称。

—— 祖蛙 🐸